近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草案新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這一草案發布之后,引起了大眾熱議。
離婚率連年增長
頻現“閃婚閃離”
據民政部統計,從2003年開始,中國離婚數量已經連續十余年增長,這期間,近十年增長幅度更加明顯。
以去年為例,2017年中國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37.4萬對,其中,民政部門登記離婚370.4萬對,法院判決、調解離婚66.9萬對。
很多“80后”夫妻結婚僅1年左右,就因為鍋碗瓢盆、家長里短等小事打得不可開交,直至鬧到離婚。“雙獨”婚姻家庭,夫妻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往往缺少寬容,婚后雙方又缺乏對婚姻磨合的耐心,閃婚閃離頻頻出現。
民法典草案:離婚先申請
有一個月“冷靜期”
“寧拆十座廟,不毀一門婚”,如何讓夫妻雙方在決定離婚之際靜一靜。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就提出擬規定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
草案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滿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律師:“冷靜期”
有助于緩解沖動離婚
從現有離婚手續來看,雙方就子女、共同財產、債權債務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離婚協議的夫妻,持相關證件一般當天就能在民政局辦理好離婚證。
民法典草案則多了一步,需要先進行離婚登記申請,從申請到領取離婚證,多了一個月的時間,也讓雙方多一分冷靜的思考。
社會學家:和諧家庭關系
是社會穩定因素
專家分析,由于離婚登記手續過于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穩定。正所謂家和萬事興,家庭作為社會組成的最小單位,家庭關系穩定正是社會穩定的基礎。
因此,出臺種種措施,降低離婚率,提高大眾的幸福感,很有必要!
記者:陳柏權,苑勁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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