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臺風“盧碧”影響期間,深圳市民曾收到一條短信稱:汛期災害易發(fā),市民和在深游客如因災害導致人身意外傷害,請撥打95518申請由市政府出資購買的巨災保險理賠。記者從深圳市應急管理局了解到,該消息屬實,巨災保險救助是指通過巨災保險的保險賠付,對因臺風、洪澇、地震等自然災害導致的受災人員實施一定的資金救助及物資幫助。
據(jù)介紹,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的災害救助工作,確保巨災保險救助規(guī)范有序實施,切實保障受災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根據(jù)深圳市應急管理局與共保體簽訂的《深圳市保險協(xié)議書(2021年度)》,制定了《深圳市巨災保險災害救助工作規(guī)程(2021年)》。
記者了解到,救助保障對象為當災害發(fā)生時處于深圳市行政區(qū)域及深汕特別合作區(qū)范圍內的所有自然人,包括常住人口、臨時來深圳出差、旅游、務工等人員以及災害中的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人員。救助保障災種有暴風(擴展到狂風、烈風、大風)、暴雨、崖崩、雷擊、洪水、龍卷風、颮線、臺風、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內澇、海嘯、森林火災、主震震級4.5及以上地震,以及上述災害引起的次生災害。
其中,人身傷亡救助保障項目涉及上述災種導致人身傷亡及造成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行為造成的人身傷亡進行救助,包括醫(yī)療費用和殘疾、死亡撫恤;每人每次災害保障限額25萬元。地震、海嘯及引發(fā)的次生災害的每次災害保障總限額20億元,其他災害及引發(fā)的次生災害每次災害保障總限額1億元。
轉移安置項目中應急救助每人每次災害保障限額2500元,總限額5億元;其他緊急轉移安置每人每天限額20元,每人最高限額300元,總限額1000萬元。災后救助項目中,受災人員過渡期生活救助每人每天限額25元,每人最高限額2250元,遇難人員親屬安置每位遇難人員每人每次災害保障限額2萬元,兩種情況總限額皆為200萬元。居民住房倒損補償每戶2萬元,總限額2億元。
據(jù)悉,上述保障限額均為每次災害的保障限額,一年內如有多次災害,每次災害的限額單獨計算,不累計。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人員人身傷亡救助費用,每人每次災害責任限額50萬元。2020年,深圳巨災保險累計救助4733人次(人身傷亡救助7人次,轉移安置4726人次),支付救助理賠款約94萬元。
符合條件的市民或在深游客可撥打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電話0755-95518報案,也可通過微信關注“深圳人保財險”公眾號,進入“保險”板塊,“巨災保險”專欄進行報案。承保機構接到報案后,將指引、協(xié)助受災方申請保險救助。相關細則市民可通過深圳市人民政府網站查閱《深圳市巨災保險災害救助工作規(guī)程(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