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政深圳》簡報第239期
(6月2日-6月8日)
據統計,2025年6月2日-2025年6月8日,網友在深圳論壇發布問政類帖文共24篇,得到相關單位正式回應的帖文數為20篇,本期簡報回應速度最快的單位:羅湖區翠竹街道辦事處、羅湖區東門街道辦事處、市交警局龍崗大隊。
一、未得到回應的帖文(4篇):
1. 帖文《北大深圳醫院新洲路北門車行車入口人行道道牙塌陷》
涉及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福田管理局
2. 帖文《咨詢一下新洲路中國石化加油站(福田中心站)外側的人行道為什么不一起整改提升?》
涉及單位:福田區建筑工務署
3. 帖文《深圳北站何時才能出站轉地鐵免安檢?》
涉及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4. 帖文《蛇口公園成為荔枝刺客重災區》
涉及單位:南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5. 帖文《繁忙道路上的僵尸車基地,一年沒動過》
涉及單位:有爭議,正在核實中
6. 帖文《關于南山區中心河附近噪音污染問題的反映》
涉及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南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7. 帖文《山海連城前海段行人過路需繞行3.2公里以上》
涉及單位: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二、已得到正式回應的帖文(20篇):
1. 帖文《龍華大浪龍華中學附近一條街都是無證三輪車》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監管局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相關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經查,相關商家為臺順車行三輪車專賣,商家出示的營業執照為深圳市龍華區大浪臺順車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鋪出售的三輪車屬于機動車輛,被訴商家提供了店內三輪車的合格證,現場未發現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因現有證據不能初步證明當事人存在違法行為,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一項“有證據初步證明存在違反市場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立案條件,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不予立案。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原帖截圖)
2. 帖文《金盈新村路口天天堵》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龍華區大浪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
對于您反映的浪口社區金盈新村出入口有車輛亂停放堵塞道路問題,接報后,浪口社區工作人員立即前往現場處理,電話聯系車主,告知應規范停車,并督促其將亂停放的車輛挪走。
接下來,我街道將進一步加強巡查力度,如發現車輛亂停放堵塞道通的情況,將立即介入處理,努力為居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原帖截圖)
3. 帖文《龍崗金百信商業街噪音油煙太嚴重》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龍崗區布吉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端午假期至今,布吉街道綜合執法隊已安排一支專職機動隊伍持續每晚對京南路路段占道經營行為進行清理整治并值守,行動期間累計出動24人,清理占道經營20余宗,均在清理后值守至商家打烊。
下一步,布吉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在每日常態化巡查值守的基礎上,將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建立夜間聯防機制,不定期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占道經營行動,通過多措并舉營造嚴管嚴控氛圍,持續治理轄區內市容亂象。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龍崗管理局
單位回應:
市生態環境局龍崗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5年6月3日23時25分到達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現場檢查時上述4家餐飲店均正常營業,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正常開啟,油煙經收集處理后排放。因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未定期清洗,外加油煙管道老化、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抽風功率過大,導致油煙、噪聲擾民。執法人員已現場要求該4家餐飲店負責人,針對油煙問題,加強油煙凈化處理設施的清洗工作,定期對油煙凈化處理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清洗臺賬,避免油煙擾民;針對噪聲問題,對油煙管道進行維修保養,夜間運作時降低抽風機功率。同時,現場對該4家餐飲店負責人進行了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負責人均承諾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加強對經營活動中產生噪聲、油煙的管控,防止干擾周圍環境。
關于經營外擺噪音、市民交談聲等行為產生的噪聲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規定,食客人群喧嘩、吵鬧等行為產生的噪聲由公安部門監督管理。同時,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范。具體規范由市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制定。違反前款規定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由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沒收違法擺賣、經營的物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的規定,超門店外擺噪聲問題由城管部門監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將加強對該處餐飲店的監督管理,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如后續有噪聲、油煙擾民問題,也可撥打我局值班電話17722691189,我局將安排工作人員盡快到達現場處理。
(原帖截圖)
4. 帖文《請羅湖區翠竹街道辦處理!》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羅湖區翠竹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您好!你所反饋的情況我街道已收悉。收到該情況后,我街道立即派工作人員對此處涂寫進行了整改,目前已恢復原狀。感謝您的監督與支持!
(原帖截圖)
5. 帖文《兩個小區之間的餐飲夜間油煙噪音擾民影響居民生活》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生態環境局龍崗管理局
單位回應:
市生態環境局龍崗管理局執法人員于2025年6月3日23時25分到達現場進行調查處理,現場檢查時上述4家餐飲店均正常營業,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正常開啟,油煙經收集處理后排放。因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未定期清洗,外加油煙管道老化、油煙凈化處理設施抽風功率過大,導致油煙、噪聲擾民。執法人員已現場要求該4家餐飲店負責人,針對油煙問題,加強油煙凈化處理設施的清洗工作,定期對油煙凈化處理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并做好清洗臺賬,避免油煙擾民;針對噪聲問題,對油煙管道進行維修保養,夜間運作時降低抽風機功率。同時,現場對該4家餐飲店負責人進行了環保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負責人均承諾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加強對經營活動中產生噪聲、油煙的管控,防止干擾周圍環境。
關于經營外擺噪音、市民交談聲等行為產生的噪聲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違反關于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的規定,食客人群喧嘩、吵鬧等行為產生的噪聲由公安部門監督管理。同時,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商場、門店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應當符合規范。具體規范由市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制定。違反前款規定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的,由市、區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沒收違法擺賣、經營的物品和實施違法行為的工具”的規定,超門店外擺噪聲問題由城管部門監督管理。
下一步,我局將加強對該處餐飲店的監督管理,如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如后續有噪聲、油煙擾民問題,也可撥打我局值班電話17722691189,我局將安排工作人員盡快到達現場處理。
(原帖截圖)
6. 帖文《舉報西鄉環衛車違停擋住人行道》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交警局寶安大隊
單位回應: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內容我大隊已收悉,我大隊已安排轄區警力前往西鄉大道寶源路路段對違停車輛開展勸離、整治工作。針對粵B88767D環衛車輛在斑馬線違停問題,6月5日上午11時,我大隊西鄉中隊警力已約談環衛公司負責人并要求其整改。后續如您對交通管理方面有疑問、建議、投訴的,請撥打83333333進行反映,交警部門將立即響應,積極辦理。
(原帖截圖)
7. 帖文《羅湖區東門街道的衛生交通問題》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羅湖區東門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感謝您對東門街道的工作建議。您所反映的問題,我們高度重視。街道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到場,會同物業公司對相關區域的電動車、共享單車進行規整。同時,提醒車主將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并要求物業公司對其物業紅線范圍內的車輛加強管理和引導規范停放。督促環衛保潔單位加大清掃保潔力度,營造干凈整潔的社區環境。針對拉客現象,我街道加強教育勸導,確保行人人身安全。接下來,我街道將以此為契機,加大對中興路電動車、共享單車亂停放問題以及市容環衛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力度,為廣大轄區居民營造良好的社區環境和營商環境。感謝您的關注和監督。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交警局羅湖大隊
單位回應:
針對來信人反映的問題,目前關于電動自行車管理規范深圳部分路口已啟用電子設備抓拍違法,現階段交警支隊羅湖大隊也已安排警力加強該路段的巡邏管控及相關整治工作,對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逆行、闖紅燈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查。后續,交警支隊羅湖大隊將繼續加強相關路段的巡邏管控,如遇違法行為及時處置,減少交通違法行為出現。
(原帖截圖)
8. 帖文《樂園市場電動自行車無人管理》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交警局羅湖大隊
單位回應:
針對來信人反映的問題,目前關于電動自行車管理規范深圳部分路口已啟用電子設備抓拍違法,現階段交警支隊羅湖大隊也已安排警力加強該路段的巡邏管控及相關整治工作,電動自行車、三輪車亂擺放歸街道辦管轄。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羅湖區東門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街道辦人員已將亂停放電動車、三輪車規整入停車區域內,現場督促市場管理處及東門雅園物業管理處加強對轄區管理力度,安排人員督導商家、住戶規范停車,維護好市場及市場周邊市容環境整潔。下步,街道將強化常態化巡查機制,加大對樂園路電動車、共享單車亂停放問題以及市容環衛和交通秩序的整治工作力度,為廣大轄區居民營造良好的社區環境和營商環境。感謝您的關注和監督。
(原帖截圖)
9. 帖文《每一位環衛工都值得尊重!龍華城管請安排整改》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相關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一是針對疑似工作人員言行不規范問題。經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一中隊現場走訪及向片區相關人員核實,確認居民反映的停靠路邊車輛及使用手機人員為城中村物業管理方的車輛及人員,并非街道執法隊工作人員,和聯社區已對物業進行提醒,要求其加強人員監管。同時,龍華街道執法部門已召開作風建設工作會議,提醒工作人員注意言行舉止,避免造成不良影響。二是針對山咀頭路攤販亂擺賣問題。6月5日晚,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一中隊已到山咀頭路段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對攤販經營者進行勸導教育,并責令其立即清理遺留垃圾,恢復環境整潔。同時,要求務必遵守《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不要占用城市道路擺攤設點、銷售商品,避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由于亂擺賣現象流動性強、易回潮反復,為固化整治成效,已安排工作人員在該處進行定點值守,如發現占道經營問題回潮,將及時進行勸導。
下一步,龍華街道將加大對山咀頭路段的監管力度,定期對居民反映的問題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原帖截圖)
10. 帖文《新橋沙彼高儀器廠擾民》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寶安管理局
單位回應:
經查,被投訴對象為沙彼高儀器(深圳)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寶安區新橋街道新橋社區新橋洋下三路2號A棟一層至六層及BCDE棟,持有營業執照,主要生產香薰制品,主要工藝為注塑、香精灌裝,已配套建設廢氣處理設施。收悉投訴后我局于2025年6月7日安排執法人員赴現場開展調查。現場檢查時,該企業正常生產,在企業南面注塑車間位置,設有注塑抽風機,抽風機及涉噪聲車間已要求密閉,樓頂風機已加裝隔音棉及隔音房。經使用噪聲快測儀器檢測,結果達標。2025年4月至今,我局共出動60人次對沙彼高公司開展多次巡查排查,不定期對該企業噪聲問題開展突擊檢查共30次,檢查時,該企業已按要求落實污染治理,經使用噪聲快測儀器檢測,結果均符合國家標準。同時,我局通過走訪、投訴回復等渠道公開轄區環保所(新橋所)值班電話,截至今日尚未收到有關居民投訴反饋。若后續有環保問題反映,可第一時間與我局聯系,新橋所現場值班電話:18138298220(微信同號)。下一步,我局將加強對該企業及其周邊的日常監督管理,盡快解決相關問題。
感謝您的關注,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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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帖文《關于龍崗電動單車車牌損壞重新上牌》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交警局龍崗大隊
單位回應:
您好,坪地交警中隊核查反饋,由于設備更新,暫時無法辦理電動自行車補牌、過戶等業務,設備將于6月8日更新完畢,6月9日可正常辦理電動自行車牌證業務,屆時可到現場辦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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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帖文《投訴羅湖區蓮塘街道仙湖路路100號商家違法拆改小區圍墻》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羅湖區蓮塘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已多次到現場巡查,因該處圍墻被如意菜館店鋪破壞且用鐵藝欄桿圍住,后經調查核實,該處圍墻在鵬基公寓紅線范圍內,鵬基公寓物業管理處負責日常維護管養。因此我街道執法人員約談了深圳市鵬基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相關部門人員,并給深圳市鵬基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鵬基公寓物業管理處開具了履行轄區管理責任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后續我街道將進一步催促鵬基公寓物業管理處加強履行轄區管理責任。感謝您對我街道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原帖截圖)
13. 帖文《關于龍華區樹枝遮擋道路指示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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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單位:龍華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相關問題已收悉,現回復如下:
我局第一時間部署整改工作,立即組織管養隊伍對玉龍—民塘路口東往西、龍華大道與民豐路北往南樹木遮擋路牌問題進行現場核實。核實后,管養隊伍立即組織開展集中整改。截止目前,玉龍—民塘路口東往西、龍華大道與民豐路北往南路段樹木遮擋修剪工作已全部完成;同步對北站路段合圍區域樹木遮擋路牌進行修剪整改,留仙大道充電站段、新區大道彩旺大廈段、玉龍路民塘路口、致遠中路、龍華大道鐵路橋西邊等五處路段的樹木遮擋修剪工作已完成,上述路段的樹枝遮擋路牌問題已全部解決,路牌指示功能恢復正常。剩余路段還在持續開展樹木修剪排查工作,預計6月14日完成。
后續,我局將持續加強沿線排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強化常態化管護,加強監督巡查,定期做好修剪工作,確保道路標識清晰可見。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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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帖文《投訴羅湖區蓮塘街道國威路與仙湖路交匯處長期明顯違建!(三)》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羅湖區蓮塘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已組織開展調查,5月30日當事人已到我街道補充遞交資料,經核實,該資料內容為光伏項目。下一步,我街道將督促該責任主體人嚴格按照光伏項目要求進行完善。感謝您對我街道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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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帖文《樹枝斷了掛在樹上》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龍崗區寶龍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市民您好!該處斷枝已清理完畢。后續寶龍街道將加強巡查排除隱患,感謝居民的監督!
(原帖截圖)
16. 帖文《南山區報名小學為什么需要證明婚姻狀態?》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南山區教育局
單位回應:
申請學位時,學位申請人的家庭情況不一。通過資料中提供的父母婚姻關系(狀態)證明,確認學位申請人與父母的親屬關系,特別是在父母離異或家庭情況特殊時,用以確定該生法定監護人的身份,這樣可以避免讓家長后續多次補充資料的問題。
(原帖截圖)
17. 帖文《蛇口公園成為荔枝刺客重災區》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南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南山區公園管理工作的關注和監督,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認真核實處理,具體情況回復如下:經核實,您所述區域為錦園社區公園,園區在建設初期增植了數十棵作為景觀喬木的荔枝樹,完善公園遮陰條件及景觀層次。近期正值荔枝果實成熟時期,個別市民游客不聽從公園管理人員勸導,肆意采摘果實,甚至有割斷掛果樹枝、攀爬樹木等不文明行為。針對市民反饋問題,公園管理單位立即采取措施:一是加強巡邏勸導頻次與勸導力度;二是針對不聽從公園管理單位勸導的采摘人員,聯合社區警務室協同勸導;三是為保障潔凈園區環境,公園已組織清潔綠化人員及時清理落葉樹枝,確保園容整潔;四是開展集中摘果縮枝修剪工作。通過以上舉措,不文明情況有所減少,但仍有極少數市民朋友利用巡邏間隙攜帶工具進入公園,公園管理單位將持續強化公園周邊及荔枝林區域巡邏勸導,及時對受損樹木進行檢查與養護,確保樹木健康生長。再次感謝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我們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竭誠做好城市管理和為民服務工作,努力為市民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原帖截圖)
18. 帖文《繁忙道路上的僵尸車基地,一年沒動過》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交警局龍華大隊
單位回應:
龍華大隊已收悉相關情況。經核實,網民在帖文中反映的位置為大浪街道德政路,收到情況后,龍華大隊大浪中隊立即派警到達現場處置,同時針對網文中反映的有市民亂扔垃圾現象,已聯合城管部門協同清掃處理。龍華大隊已加強德政路及周邊路段巡邏管控、加大交通違法查處力度。感謝網民對深圳交通管理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原帖截圖)
19. 帖文《關于南山區中心河附近噪音污染問題的反映》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南山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謝您對南山區城市管理工作的關注和監督,針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認真核實處理,具體情況回復如下:
一、關于您所反映的“路邊環衛自動清掃小車,早上7點左右工作時,喇叭發出類似防空警報聲,十分低沉又傳得很遠”問題。經核查,涉事地點為中心河附近,為蛇口街道辦清掃保潔范圍。為避免對市民生活產生影響,街道清掃保潔公司規范環衛作業流程,關閉車輛喇叭聲,根據區域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作業時間、作業方式等,作業時間已調整為早上9點左右,同時合理采用低聲貝作業模式降低作業聲響,最大限度減少對市民的影響,持續為市民提供優美整潔的居住環境。
二、關于落葉清理問題。中心河公園沿河而建、臨近深圳灣海域,受氣候及所處區域影響,公園落葉相對較多,如不及時進行清理,長時間積攢的落葉易燃、易腐爛,不僅會滋生蚊蟲,還存在安全隱患。為了給廣大市民游客營造安全、舒適的游園環境,公園采取人工清掃和吹風機相結合的方式對沿線落葉進行清理。
針對您提出的優化建議,我局經綜合研判,決定從作業時間和頻次兩方面進行調整:一是嚴格規范作業時段,將吹風機使用時間統一調整至工作日9:00-12:00、14:30-18:00,其余時段及周末、節假日均采用人工精細化清掃;二是動態調整作業頻次,非落葉期將吹風機使用頻次由每日作業優化為每周1-2次,落葉高峰期控制在每周3-4次。
再次感謝市民的理解和支持,給市民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我們將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竭誠做好城市管理和為民服務工作,努力為市民創造良好的城市環境。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南山管理局
單位回應: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衷心感謝您對南山生態環境管理工作的關注與監督,并對相關噪音問題給您生活帶來的困擾表示歉意,針對您反映的南山區中心河附近噪音污染問題,現將有關情況向您詳細說明:根據《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城市道路推行機械清掃保潔、沖刷清洗作業,主要道路和重點地區的人行步道實行定期清洗作業。城市道路清掃保潔、生活垃圾收集應當按照市城管和綜合執法部門制定的操作規范、質量標準和時間作業”。我局已第一時間就您反映的情況詳細溝通相關職能部門。后續,我局也將關注此事進展,依法維護居民的合法環境權益。再次感謝您的理解和反饋!
20. 帖文《投訴羅湖區蓮塘街道畔山路43號長期明顯違建!(三)》
(原帖截圖)
涉及單位:羅湖區蓮塘街道辦事處
單位回應:
尊敬的網友,您好!您反映的問題已收悉。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已到蓮塘畔山路43號三層平臺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該處存在一處臨時建筑物。我街道執法人員已向當事人開具相關執法文書,督促當事人配合我街道調查。目前,我街道正按照執法程序作進一步調查。如您對答復情況存在疑問,可前往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地址:羅湖區蓮塘街道西嶺下北區1號翠苑家園4樓),或可直接撥打電話:0755-25732349進行進一步咨詢。感謝您對我街道工作的理解與支持。
(原帖截圖)
急群眾所急,急群眾所需,以上帖文所反映的事件事事皆關乎民生,在此,我們也希望各職能部門能直面群眾訴求,積極作出回應。
(上述內容將根據各部門實際回應情況不斷更新,詳情也可進入帖子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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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深圳編輯部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