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2025年6月3日訊(記者 林玟珊)記者從深圳市民政局獲悉,深圳對現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進行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14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35元,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從每人每月256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700元。
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調整后具體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535元,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生活扶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61元。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303元,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61元。
支出型困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307元。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2456元;全護理(失能)、半自理(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分別按本市最低工資標準60%、30%、2%確定,分別為每人每月1512元、756元、51元。在公辦公營養老機構集中供養的特困人員實行免費供養,不同時享受本通知規定的特困人員照料護理金。
據了解,2025年新納保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按實際批準月份計補發,其他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特困人員從2025年1月起補發。補發資金將于2025年6月30日前發放到位。同時,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的生活扶助金標準,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標準和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自2025年6月起執行。
在2025年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補貼方面,深圳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市孤兒(含兒童福利機構集中供養和社會散居)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統一調整為每人每月27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參照該孤兒養育標準執行。據介紹,2025年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補貼新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對于2025年新認定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將按照實際批準月份計補發;原在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則從2025年1月起補發。